土地王

彰化和美近交流道|工業廠房出售

64000萬元 單價:24.6萬元

許小姐...

  • 物件编码:

    F19958

  • 類       別:

    出售

  • 面       積:

    2600坪

  • 房齡/樓屋:

    暫無、0F/0F

  • 地       址:

    彰化縣和美鎮

廠房特色

彰化和美近交流道|工業廠房出售|可雙廠登

彰化和美近交流道,交通便利、物流順暢。
土地約 2,600 坪,廠房含增建使用空間 超過 2,000 坪,可申請 雙廠登,適合企業設廠、擴廠或投資布局。

總價:64,000 萬元(6.4 億)


物件重點

  • 近國道交流道約10分鐘,南北往來便利

  • 可雙廠登,規劃彈性佳

  • 適合製造業、物流倉儲、自用或投資


 歡迎來電洽詢,詳談價格與更多細節!

宏元開發有限公司|

許小姐 0980-255-188(100)登字第185460號|

經紀人 游景鴻(95)彰縣字第00212號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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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提醒事項】

1️⃣ 所有土地資料以地政機關登記及現況為準

2️⃣ 若需更多案件或即時價格,歡迎直接洽詢

3️⃣ 土地投資開發前,建議諮詢建築師及主管機關,確保法規符合


以下資料截取自非都市土地使用管制規則,完整條款請自行連結網站查看。

丁種建築用地是指一般農業區、特定農業區、鄉村區、山坡保育區等中的工業建築用地。以下是其允許使用的八項用途:

 

  1. 工業設施: 允許建設各類工業設施,是最常見的用途。

  2. 工業社區: 僅限於已開發工業區且規劃有案者,適合作為工業企業聚集地。

  3. 再生能源相關設施: 可用於設置再生能源設施,如風力發電、太陽能發電等。

  4. 臨時堆置收納營建剩餘土石方: 用於臨時堆置和收納營建剩餘的土石方,適合作為臨時儲存區。

  5. 水庫、河川、湖泊淤泥資源再生利用臨時處理設施: 用於處理和再利用水庫、河川、湖泊的淤泥,具有環保價值。

  6. 依產業創新條例第39條規定,經核定規劃之用地使用: 根據產業創新條例第39條,經核定的規劃用途,可靈活應對產業需求。

  7. 廢棄物回收貯存清除處理設施: 用於廢棄物的回收、貯存和處理,支持環保產業。

  8. 交通設施: 可用於建設各類交通設施,提升區域交通便利性